(1)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和(hé / huò)規劃。
(2)負責全市道(dào)路和(hé / huò)水路交通運輸、城市地(dì / de)鐵和(hé / huò)軌道(dào)交通運營的(de)行業管理和(hé / huò)市場監管。
(3)負責公路路政、港政、航政、運政等管理和(hé / huò)行政執法工作。
(4)負責全市公路、水路、港口基礎設施建設、養護行業管理及市場監管。
(5)負責全市交通工程建設、運輸行業、市管通航水域(西湖水域除外)及港口的(de)安全生産監督和(hé / huò)應急管理。
(6)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進步、信息化建設和(hé / huò)節能減排工作。